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一切险是保障项目风险的重要工具,不少人会关心它的法律规定具体涵盖哪些内容,以及到底该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购买。今天就结合行业常用依据,把这两个核心问题说清楚,方便大家在实际项目中参考。
一、工程一切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转载并推荐适用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2018年版)》及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三工作组所著的《工程保险合同纠纷裁判指引》一书,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包含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及附加险部分:
(一)物质损失部分
1.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工程一切险的主要保险项目。
2. 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3. 安装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指在施工合同价款内未被包含的机器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4. 施工用机械设备。
5. 场地清理费。
6. 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7. 业主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二)第三者责任部分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附加险部分
附加险是对上述保险项目的补充,包括扩展类条款、限制类条款、规范类条款。一般情况下,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二、工程一切险是建设单位买还是施工单位买
这事儿没有绝对答案,全看项目合同怎么约定,还有行业惯例,常见的就两种情况:
(一)建设单位购买
大部分项目都是建设单位(也就是甲方)买。一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里明确说了,甲方得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就算甲方让乙方帮忙买,钱也得甲方出。之前做的一个政府项目,就是甲方自己投保的,乙方只需要配合提供项目资料。
另一方面,甲方是项目的老板,更清楚项目的整体风险,能把保险范围定得更全面。比如大型地铁项目,涉及的风险点多,甲方统一投保能覆盖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避免漏掉某个部分。而且甲方投保,能把所有参与方都列为被保险人,比如乙方、分包商、设计院,这样出了事大家都能走理赔,不用互相扯皮。
(二)施工单位购买
有些项目会约定让施工单位(乙方)买,一般是在合同里写清楚的。这种情况下,乙方会把保险费算在投标报价里,最后还是甲方通过工程款给乙方。之前做的一个分包项目,就是乙方买的工程一切险,因为乙方更清楚自己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有哪些风险,能选更合适的保险方案。比如乙方常用的特种机械设备,甲方可能不清楚具体情况,乙方投保就能针对性地保障这些设备。而且乙方自己投保,理赔时对接更方便,不用等甲方层层审批,能更快拿到赔偿,减少项目损失。
工程一切险的规定是很明确的,至于谁买,关键看合同怎么写,法律和行业里更倾向于甲方买,但乙方买也没问题。不管谁买,都得仔细看保险条款,别漏了关键风险,比如项目在山区,就得看看有没有保滑坡、泥石流;而且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保费谁出、理赔责任怎么划分,避免后续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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